宪政的社会土壤 : 市民社会的自治
- 한국지방자치법학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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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110 - 119 (10 p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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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社会以社会的自治和自我管理为主要特征。从市民社会的词源、特征和历史演变来看, 市民社会的自治与宪政紧密相连, 它培育了宪政文化, 蕴育了法治精神, 形成了社会权力, 消解了国家压力。因此, 宪政的实现离不开市民社会的自治。中国有宪法而无宪政, 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社会基础来看, 中国历史上缺失市民社会的自治传统和现实生活中缺少市民社会的自治体系, 无疑是中国宪政发展的重要障碍。因此, 推进市民社会的自治, 已是中国走向宪政之路的基本要求。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推进经济的市场化、政治的民主化、社会利益的多元化、思想文化的多样化, 真正实现市民社会自治, 从而为中国宪政的实现提供肥沃的社会土壤。
内容摘要
一、市民社会的词源、特征及其历史演变
二、市民社会催生宪政
三、铺垫中国宪政的社会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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