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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I등재 학술저널

해방 후 중국 연변지역에서 민족구역자치가 실현되는 제도적 과정에 대한 고찰

關於1945年至1952年在延邊地區成立民族自治機構的歷史過程之考察

2012年是中國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成立60周年的值得紀念的時刻。 通過本文筆者查看了1945年日本戰敗之後在延邊地區成立民族自治機構的歷史過程。 解放後延邊地區是通過以下兩個階段成爲了中國的一個少數民族自治地區的。 首先,日本戰敗以後,延邊地區成爲了中國共産黨在東北地區對國民黨進行鬥爭的後方根據地。之後,中國共産黨在延邊地區展開了一系列鞏固根據地的工作。其中通過土地改革,當時居住在延邊的朝鮮人正式獲得了在該地區居留下來的權利。 然後,在國共内戰結束之後,中國共産黨在延邊地區展開了以村級地方選舉爲代表的基層建政工作。在具體的建政工作當中,有必要在延邊地區建立民族自治機構的問題被提上了議事日程。而且與此同時,在與延邊地區相臨近的朝鮮半島成立了兩個互相對立的政權,雙方在不久之後便爆發了激烈的戰爭。受到這些事件的影響,如何界定延邊地區朝鮮人的身份和其地位的問題便被納入到了中國共産黨須認真考慮的問題之中。最終,這一問題是通過在村級地方選舉過程中明確規定“公民權”問題而得到了有效的解決。 通過以上兩個階段,1952年9月,延邊地區根據新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實施綱要』的有關規定,召開了延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會,並成立了延邊朝鮮民族自治區(即現在的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由此延邊地區成爲了中國的一個少數民族自治地方。在此之後,延邊地區作爲中國朝鮮族的主要聚居地,這一特徵一直持續到現在。

1. 머리말

2. 국공내전기 연변지역에서의 초보적인 정권기구 수립과 토지개혁의 실시

3. 국공내전 후 연변지역에서의 기층정권 건설과 민족자치기구의 수립

4. 맺음말

참고문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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