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時期與明代的戱班在結構型態、演出目的、演出場所等方面雖然相異, 卻在依照各自不同的生存方式進行演出活動的同時, 對傳統戲曲演出的普及化與戲曲演出藝術美的提升上, 擔任積極的角色. 因此, 為了具體分析宋代與明代的戲班價值, 通過≪藍采和≫、≪錯立身≫、≪靑樓集≫等描寫當時戲班作品、以及概述明代家庭戲班的情況的基本著作等, 獲得了如下的結論:第一, 宋元時期職業戲班由於社會約束的關係而以家族成員為單位, 實際上卻形成了傳受家族傳統技藝的良好學習環境, 亦培養出學習到家族獨特傳統技藝的表演者. 明代家庭戲班的表演者主要通過買賣隸屬於戲班的情況有很多. 但由於主人對戲班的藝術要求, 大部分聘請有名望的曲師等來教授專業表演者課程, 因此奠定了藝術上的素養. 第二, 隨著宋代商業、手工業等的發展, 大型娛樂場所瓦舍勾欄為了擴增觀眾, 在表演的競爭過程中, 成功地確保戲曲表演的大眾化以及大眾對戲曲的支持. 明代家庭戲班是由於個人的娛樂慾望之滿足及家族宴會所邀請的戲班, 或是在文人交流時進行戲班演出. 因為戲曲觀眾層的文學與藝術素養高, 戲班主人為了提高自己戲班的表演藝術水準, 讓表演者徹底熟悉基本功, 通過對整體內容的理解過程中, 重視劇中人物的感情. 通過此種過程, 明代家庭戲班在表演上的舞臺藝術美得到提升. 由此可知, 宋元時期的職業戲班希望戲曲演出的大眾化, 而明代家庭戲班對戲曲演出的成熟美作出貢獻.
Ⅰ. 서론
Ⅱ. 戱班의 구성
Ⅲ. 戱班의 공연양상
Ⅳ. 결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