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作为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是中国古代的诗歌.由于字句的意思和表现方式跟现在有所不同,没有注释的话很难读懂,所以历代以来存在着很多关于诗经注释的书籍.朱熹的≪诗集传≫就是其中的一本.朱熹将注释收录在≪诗集传≫的同时,也在≪四书≫中作出了注释,在≪四书≫里从≪诗经≫中引用的诗和谈及到诗经的内容共有87处.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朱熹很自然的从事着在≪诗集传≫和≪四书≫里对同一首诗作出注释,解释诗旨的工作.≪诗集传≫的注释和≪四书≫的注释比较起来可以发现有几处有意义的差异.从大的方面来说,这个差异的产生跟朱熹的文学观有一定的关系,从小的方面来说,与解释诗经的倾向有关.本论文就是对≪诗集传≫和≪四书≫里的诗经引用诗进行相互比较,寻求其特征,有针对性的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存在字句注释问题的朱熹对≪诗集传≫和≪四书≫中出现的相同诗没有按照≪诗集传≫或者≪四书≫里的注释进行照搬,而是维持了各自的独立性,相互间具备着一定的有机联系.在此基础上,通过对≪诗集传≫和≪四书≫的比较研究,我们得到了一些在注释方面和诗的诠释方面具有意义的研究结果. 在注释方面,首先最大的特点就是朱熹用“以诗论诗”的研究方法,参考≪毛诗≫反映出既存的成果,但主要还是作出事理性的注释.因而表现出的特征就是注释的内容和注释的方式不一致,两者间相互补充注释,进而得到新的注释和修正.朱熹全然不顾这是≪诗集传≫和≪四书≫里的同一首诗,在注释内容和方式不同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看出朱熹≪四书≫里的注释是从≪诗集传≫里提炼出的,进而作出准确注释的倾向.在互相注释的过程中,朱熹在≪诗集传≫和≪四书≫里解释同一首诗时,没有照搬来代替注释,而是在各书中有选择性的对认为重要的诗的字句作出相互补充注释.所以具有把两本书的注释合起来便是完整注释的特征.新的注释和修正是在≪诗集传≫和≪四书≫中出现错误的时候,在此书中对错误做出的修正,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朱熹的一生一直都在为作出正确的注释而努力. 在诗旨的诠释方面,如同前文考察的那样,朱熹对≪诗经≫坚持文学性的解释倾向和理学解释倾向共存.对诗旨方面的诠释,我们通过对≪诗集传≫和≪四书≫中的诗旨诠释进行比较,得到的结果是两者几乎是一致的,大部分都是用理学来诠释的.这与朱熹在≪四书≫里引用的诗全部是用理学性和文学性来诠释的话相比留有余地.事实上朱熹没有指出对≪诗经≫里的部分诗进行理学性分析.进而我们可以看出在≪诗经≫中也存在着用理学来诠释的诗.对≪四书≫里引用的诗用理学性来诠释的这种倾向对部分≪诗经≫的解释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这是≪诗集传≫中文学性诠释跟理学性诠释并存原因作用的结果,由于朱熹对≪诗经≫用理学性进行了诠释,与其他原因相比,具有深远的影响.最后通过本论文的研究结果,我们可以确认一个结果,在朱熹既存的研究中如同上文提到的那样,对≪毛诗≫诠释和解旨方面没有过分的排斥,在诗意的解释方面, 能用经学解释的诗就用经学来解释的倾向得到了强烈的体现.
Ⅰ. 들어가는 말
Ⅱ. 朱熹의 詮釋傾向과 ≪四書集註≫의 註釋
Ⅲ. ≪詩集傳≫과 ≪四書集註≫의 註釋特徵比較
Ⅳ. 나오는 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