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看近体诗的时候,可以发现有以基本平仄律格不能解释的地方。这是因为有拗体规定。这里要考察近体诗作法中的平仄法,而且检讨基本律格的拗体规定。先看拗体的例子。七言律诗当中的第一字是拗体的时候,不必救济,可以放弃。因为第一字是从节奏点最远的,所以比较自由的。谣言也说过一三五不论。当然这谣言不可以说是每次妥当的。放弃第一字的拗体,第二字可以变成孤平。这样的情况也要考虑。还有为了第一字的拗救,第三字的平仄该变换。一个句字里面解决拗体和救济,我们说“本句自救”。是第一字的拗体,有另外的救济方法,就是对句第一字的平仄该换。把出句里发生的拗体,在对句里找到救济的方法。这就是“对句相救”。另外常频发的例子是第五字和第六字的平仄。如果第六字是拗体,本句第五字的平仄可以互换。这样的救济算是本句相救。救济的结果,表面上这句字里有孤平。这样的结果也许让我们混淆怎么今体诗句字里有孤平。可是我们应该判断这是拗救以后的状态。本稿的研究范围是<唐诗三百首>的杜甫七言律诗十四首,就是,<蜀相>,<客至>,<野望>,<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登高>,<登楼>,<宿府>,<阁夜>,<詠懷古迹>五首。通过这些作品,要检讨近体诗拗体的形态。
1. 서론
2. 본론
3. 결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