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之前, ‘仁’本來僅是一種單純的道德規範, 而孔子學說一出, ‘仁’的涵義擴張成一種最主要而且無所不包的道德規範, 從而與其他道德項目發生了密切的關連. 孔子在≪論語≫裏幷未對‘仁’作出定義, 后人曾試圖以各種方式規範其意涵, 但若僅以字義來說明, 可能局限了其範圍. 本文嘗試從語言學觀點來綜合檢討論語中的‘仁’的意義及本意. 甲骨文中表示三個人或五個人等多數時常以兩個字來表達, 此外還有合文的方式. 但是在甲骨文裏還未見表示兩個人的合文, 究其原因, 推測可能是爲了避免與‘仁’字混淆. ‘仁’和‘人’本是同源字, ‘人’代表個人, 而‘仁’是表示兩個人以上的人與人之間的人際關係. 由於‘仁’表示多數的槪念, 後來就逐漸轉變爲道德思惟層面的一種哲學槪念. 在≪論語≫裏, 一些‘仁’字從意義上可以與‘人’互相交換, 但是比較少見, 其語法的功能也有限. 然而釋爲‘仁德’的‘仁’字, 不僅出現次數較多, 其語法用法也多樣多式. 在≪論語≫裏, ‘仁’字可以以‘人’字取代時, 大抵出現這樣的規律, 卽當該‘仁’字已不再單純地指‘二人’, 而已經完全變爲表示哲學觀念的‘仁德’的槪念;‘仁’與‘人’不可互用時, ‘仁’的意義大部分表示‘仁德’(共有41個文章), 其次表示‘有仁德的人’(共有14個文章), 再其次爲‘有仁德的地方’和‘仁政’(各出現一次)等. ‘仁’字的語法用法有‘倒置的用法’․‘主語用法’․‘賓語用法’․‘謂語用法’․‘介詞(於)的賓語’․‘定語用法’等, 而其中最常見的是賓語的用法.
Ⅰ. 序論
Ⅱ. ‘仁’자의 본의
Ⅲ. ≪論語≫ 중 ‘仁’과 ‘人’의 관계
Ⅳ. ‘仁’의 어법적 성분
Ⅴ. 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