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代之前,“诗史”主要针对杜甫诗歌而言,用来强调杜甫以诗歌记载史事的特点和比较独特的叙事手法,其内涵大致包含善陈时事、兼擅众体、扶世立教、《春秋》手法等。明清易代之际,明朝诸多忠义事迹难以在清朝主持的官修正史中得以彰显,许多文人借诗歌弥补正史的缺失,“诗史”不再仅限于对杜诗的评价,而是用来概括诗歌纪实的特点,“诗史”逐渐成长为代表诗歌本质特点的关键词,“诗史”的核心内涵是诗歌可以叙事,具有“史”的内涵。这种观念是对“诗言志”传统的巨大改变,标志着汉乐府为代表的叙事传统在清代的复兴。
一、“诗史”的两个来源与四个基本内涵
二、明清易代之际对“诗史”内涵的拓展
三、“诗史”拓展与中国文学的叙事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