학술저널
动态系统论视角下域外环境犯罪因果关系修正适用研究
- ACADEMIC FRONTIERS PUBLISHING GROUP(AFP)
-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JCSSR)
- Vol.2 N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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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 34 (4 p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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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 10.62989/jcssr202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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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犯罪的成因复杂性,决定了传统犯罪因果关系无法直接适用于环境犯罪中。在传统犯罪因果关系理论的统摄下,环境犯罪因果关系的判定可能无法得出较强说理性的结论。因此,环境公害发生时间较早的国家,为有效打击环境犯罪。在传统刑法理论的基础上,针对环境犯罪的特点,并结合自身司法体制与本国国情创新出更适用于环境的理论。域外各国的衍生理论,如延伸适用至我国难免“水土不服”的现象。如何取其精华,吸收域外各国先进做法,并在我国进行修正适用,成为较有价值的问题。本文认为,在“动态系统论”的指导下进行修正适用,不妨为一条可行之路。
1 日本:疫学因果关系理论
2 德国:间接反证论
3 加拿大:因果关系推定论
4 动态系统论的引入:域外理论整合适用的合理性
5 动态系统论的适用:域外理论修正适用的方法论
6 结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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