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1943)把‘把’字句称為‘處置式’後,有關這個問題産生過很多争論。例如有些學者認為像“李明一眼把娟娟愛上了”這類句子就不表示處置。為了解決這种‘處置’概念的模糊性和限制性問題,學者們曾提出過几种方案,特別是1990年以来有關‘把’字句性質意義的研究活躍起来。 ‘體’概念同‘處置’概念一様復雑,本文根据Smith(1991)的觀點,把體分為‘情状體’和‘視点體’。‘情状體’根据情状的時間結構来划分範圍,一般靠動詞和論元表達,是一种詞匯意義體;‘視點體’由説話者的視角来決定,主要靠語法形態素表示,因此可以説是語法體。文中對‘把’字句體概念的研究也分為两大部分,一是分析情状體中‘把’字句體概念的研究(Yong1993),一是對情状體和完整體中‘把’字句體概念的考察(Yang 1995)。 Yong(1993)以陳平(1988)的時相結構為基础,認為‘把’字句是從‘界定的情状’中産生的,即‘把’字句来自結束·單變·復變的情状類型。 Yang(1995)認為‘把’字句裏出現的動詞排列具有[[終結(telic)]+[完整體(perfective)]]的性質。即,‘把’字句既渉及到情状體,是具有[+終結]性質的界定事件,又渉及到視點體,具有[+完整體]的性質。笔者把界定的情状(bounded situation)和完整體(perfectivity)合成‘限制體(delimited aspect)’。但是Yang(1995)的主張就一般化来講出現了一些問題。如‘把銭帯着’類句子中非完整體也可以出現。 Yong(1993)和Yang(1995)的主張所具有的共同特點就是‘把’字句是在‘情状體上界定的事件’。但是就‘把’字句為甚麽在情状體上界定這一問題他們没有提供明确的説明。也就是説‘把’字句一般情况下作為界定的事件是事實,但所有界定的事件并不一定都是‘把’字句。這説明對‘把’字句體概念的分析不能完全排斥處置的概念,有必要重新考慮處置。 本文從包括體概念的两個方面重新分析了‘把’字句。首先張伯江(2000)和張旺熹(2001)認為‘位移性’是‘把’字句最大的特征。第二,Klein(1994)認為時間在自然語言中與時制(tense)·體(aspect)·動作類(Aktionsart)有關,也就是説體和動作類是時間領域的下層范疇。曹京煥(2005)根据Johnson(1987)的經路圖式(pathschema)和Langacker(1991)的舞台模型(stage model)提出了‘把字句的移動圖式’。通過這個圖式我們可以看出,‘處置’是‘把-NP’位移的結果,因此是通過時間和空間領域来界定的。 ‘把-NP’為甚麽会這様位移呢?Picus(2001)認為‘把’字能引出結果補語,這一点将成為今後進一歩研究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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