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학술저널

“不讓”과 목적복문

“Bu rang” and Purposive Complex Sent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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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漢語裏“不讓”除了可以構成否定形式的兼語句(“不容許”義)以外, 還可以構成表示目的關係的複句。 “不讓”與“免得”, “以免”等連詞的性質相似, 也起連接作用, 表示目的, 可以看做是一個內部結構爲“副․動關係”的複合詞。其後是偏句, 表示不希望發生的情況。其前是正句, 表示爲了避免不希望發生的情況而採取了某種行爲或將會採取某種行爲。由“不讓”構成的表示目的關係的複句(簡稱“不讓”目的複句)與由“不讓(‘不容許’義)”型兼語句充任第二個分句的複句從表面上看來是相同的結構, 但這兩式的句法結構大不相同。 這兩式的差異主要反映在兩式在句法特征和句法功能上的對立。 不讓”目的複句裏的“不讓”前可以加上“爲了”後將整個偏句移到正句前面表示强調目的; 由“不讓(‘不容許’義)”型兼語句充任第二個分句的複句則不可。不讓”目的複句裏的“不讓”前可以加上“爲的是”表示目的關係; 由“不讓(‘不容許’義)”型兼語句充任第二個分句的複句則不可。不讓”目的複句可以變換成由表示目的性因果關係的“…之所以…, 是因爲怕…”形式; 由“不讓(‘不容許’義)”型兼語句充任第二個分句的複句則不可。不讓”目的複句裏的“不讓”前不能出現副詞; 由“不讓(‘不容許’義)”型兼語句充任第二個分句的複句的“不讓”前則可以出現副詞。不讓”目的複句可以出現在多重複句裏形成一個層次, 其正句同時充任另一層次的複句裏的正句。“不讓(‘不容許’義)”型兼語句可以充任各種複句裏的正句或偏句, 但這種複句的語法意義都是由關聯詞語來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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