학술저널
本论文分析汉语光杆名詞的指示特点。 以前的研究结果表明汉语光杆名詞可以指示四种指示範疇: 泛指、 无指、 有定、 无定。 可是本论文的分析结果发现光杆名詞的这四种用法和非光杆名詞的用法不一样。 我们可以从光杆名詞的本质说明它的指示特征。 从伦理学、 哲学的观点来看, 光杆名詞指的是概念。 概念包含内包和外延。 内包指着概念的普遍的、 共同的属性, 外延指着概念所适用的范围。 光杆名詞的泛指法可以容忍例外, 就是因为它指着概念的普遍的、 共同的属性。 光杆名詞可以有无指用法, 就是因为光杆名詞所指的概念有[-個体]的特征。 光杆名詞可以解释成无定用法, 可是它还是没有数概念, 可以否定。 这是因为光杆名詞不指某一個個体, 而指概念。 光杆名詞也有有定用法, 可是它指着明确而不用区别的对象, 这一点是有定名词所没有的。
1. 문제의 제기
2. 원형명사의 지시범주
3. 개념으로서의 원형명사
4. 원형명사의 총칭 용법
5. 원형명사의 비지시 용법
6. 원형명사의 비한정 용법
7. 원형명사의 한정 용법
8. 결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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