학술저널
本文从情态范畴的角度考察了现代汉语的情态词“要”的情态语义, “要”可以表达三种情态,即动力情态[意愿]、 道义情态[义务]和认识情态[必然]。 “要”一般解释为“将要”, 表示事件将来发生, 但就像英语的will一样, “要”除了表示将来时间意义以外, 主要还是表示对事件在说话时刻的未来世界中即将实现的必然性推断, 其语法法化过程的实现主要依靠“主观性”和“非现实性(irrealis)”两个机制。 情态词“要”因为有多种用法, 看起来好象有多种语义, 但是本文认为这几种用法在语义平面上保持着一个共性, 那就是表示“非现实性”。 我们认为因为“要”由这个语义特点扩展到将来时标记, 进而可以表达认识情态语义。
1. 문제제기
2. 양상(Modality)의 의미와 유형 분류
3. 중국어 양상 조동사 ‘要’의 양상의미
4. ‘要’의 미래성과 ‘비실제(irrealis)’적 특징
5. 결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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