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国语中所谓的頭音法则(Initial Law)是:(1)/ㄹ/是不能做为頭音(首音, 声母)的. 即,랑(浪),로(路),락(洛),래(来)等是把声母/ㄹ/换成/ㄴ/,就产生了‘낭’, ‘노’, ‘낙’, ‘내’. 另外,ㄹ在/i/或者/j/前面出现,/ㄹ/换成零(ɸ),리(李),량(良),료(辽),례(礼),류(刘),려(吕)等应变成‘이’, ‘양’, ‘요’, ‘예’,‘유’, ‘여’. (2)再则,口蓋音(顎音)化的/ㄴ/变换成零(zero ɸ),即,니(尼),녀(女),뇨(尿),닉(匿)等是变换成‘이’, ‘여’, ‘요’, ‘익’的现象. 此外(3)没有复子音(复辅音). (4)破裂音和摩擦音也不可能有声音. 这些现象对固有词不会产生太大问题. 但是会发生类似于汉字音的冲突. 比如我们能发汉字的原音, 也可以用韩国语标记, 但是却把这个制定成一种规定来强制实行. 对于西方语言却完全不适用. 比如林肯(Lincoln, 링컨)读作‘英肯’(잉컨), 或没有将罗马(Rome, 로마)发音成‘诺马(노마)’, 也没有对其如此进行标记. 因为只适用在汉字音上, 所以姓氏的标记就会丧失辨别能力, 对汉字原音的教育也会因此出现混淆. 如今, 在教育时完全不知原音, 却进行所谓的教育和学习. 牌匾和各种出版物的标记没有遵守原则且毫无秩序可言. 还有各种电子产品和印刷媒体也需重复设定. 因此这种做法导致低效率和非经济性. 并且南北韩和中国朝鲜族之间的语言越来越形成一种隔离. 进而即使已经进入地球村时代的今天, 强制执行外来语的不平等的发音标记, 也无视了汉字固有的优秀特征和音节区分. 对此, 急需修改頭音法则. 我们集中讨论了这一问题, 也表明了笔者对此现象的主张.
1. 引言
2. 頭音法則과 漢字音 表記 規定
3. 頭音法則의 問題點과 不合理性
4. 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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