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时期的“贞观之治”和唐玄宗时期的“开元之治”对唐代经济贸易的发展产生了影响,对外交流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盛况。另外,当时随着阿拉伯国家的崛起和航海技术发达,唐朝更加支持对外贸易,在这样的背景下,广州、安南、扬州等地发展成国际贸易港。其中广州一跃成为印度、波斯和马来商船等外国船舶进港的代表性城市。在这样的背景下,唐玄宗开元二年(714),唐朝派右威卫中郞将周庆立为专门负责海上对外贸易的市舶使。開元2年以后,受怛罗斯之战和安史之乱等战争对陆路交通的影响,海上贸易更加受到重视,唐朝廷派遣市舶使的次数逐渐增加。从唐开元到唐末,派遣广州的市舶使有8次以上, 并由宦官担任,可见设置市舶使的目的除了管理对外贸易船只交易和征收税金外,还有确保宫中使用的各种奢侈品。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官员上奏提出设立市舶使院以便保管波斯和泰国等外国船舶的珍贵商品。这反映唐代已经设置了市舶使办公空间,也是表明唐代市舶使制度体系化和发展的指标。唐代市舶使持续发展,在五代十国时期出现了博易务等负责市舶业务的机构,在宋代主要港口设立了市舶司常设机构,取得划时代的发展。唐代市舶使在采购皇室所需的各种奢侈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说明越是上流阶层奢侈,市舶使从海外贸易船采购的宫廷奢侈品越是可能增加,而这种贸易的发展促进了东西及东亚海上贸易的繁荣。《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中的波斯舶和《玄怪录》中的波斯邸表明唐代很多波斯商人在中国内地定居,而这正是符合唐代东西贸易发展的根据。据《唐六典》,他们带来的具有异国特色的舶来品中“赤麖皮”是红色鹿皮皮革制品,“瑟瑟”是绿宝石,这些都是波斯特产。另外据载,御用物品所需的紫檀、贵族女人使用的翡翠毛等物品是从广州和安南进口的,但实际上可能是市舶使提供了波斯产进口品。值得注意的是,在《三国史记》卷33中的外来商品里发现翡翠毛、瑟瑟,紫檀等与《唐六典》相同的进口商品。新罗兴德王9年(834年)左右,禁止贵族女性使用瑟瑟鈿。这表明很有可能新罗从唐朝进口波斯、阿拉伯等国家出口到唐朝的特产品。庆州雁鸭池出土的木制酒令具很有可能也是波斯相关的饮酒文化道具, 对于这一点应该值得注意。综上所述,有必要从东西海上交易和文化交流的角度重新审视唐代的市舶使和宋代市舶司的意义。期待今后能扩大对唐代市舶使的派遣、管理和发展的讨论,有助于提高对东西海上交流和文化交流的相互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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